德州新聞網訊
11月30日,記者從德州市自然資源局獲悉,2022年12月1日起,德州市城市紫線管理辦法(試行)開始實施,有效期2年。在城市紫線范圍內,嚴禁對保護規劃確定的保護區域及周邊影響區域進行大面積拆除、開發、改建。
城市紫線是指中心城區(德城區、陵城區、天衢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范圍內的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各類已登記的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及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的建設控制地帶界線。紫線管理是劃定城市紫線和對城市紫線范圍內的建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城市紫線劃定,應當遵循下列要求: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范圍應當包括歷史建筑物、構筑物和其風貌環境所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為確保該地段的風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須進行建設控制的地區;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應當包括歷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風貌協調區;歷史文化街區外文物保護單位的紫線應當以其建設控制地帶界線為準劃定;已探明的能體現城市發展脈絡、文物遺存豐富的地下文物埋藏區應劃定城市紫線。
管理辦法規定,在城市紫線范圍內禁止進行下列活動:對保護規劃確定的保護區域及周邊影響區域進行大面積拆除、開發、改建;建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以及與文物保護要求不相符合的項目;損壞或者拆毀保護規劃確定保護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修建破壞、占用或影響已登記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占用或者破壞保護規劃確定保留的園林綠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樹名木等;其他對已登記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不可移動文物構成破壞性影響的活動;違反法律、法規和規劃的其他行為。
城市紫線一經劃定,原則上不得調整。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應當報原批準機關審批。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等已經破壞,不再具有保護價值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專題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撤銷相關的城市紫線。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及其他已登記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范圍內的各項建設必須符合保護規劃,堅持維護歷史遺存,改善基礎設施,提高環境質量的原則,不能進行成片開發和改造。
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在城市紫線范圍內審批建設項目和批準建設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鄭乃春 通訊員 李瑋)